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精神,经考生自主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鉴定,学院审核,如下1名考生,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办公室和招生就业处反馈。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监督电话:0315-2368675、2368555。
招生就业处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河北单招考试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