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3071
办学层次:专科
1956年建校,1958-1962年举办过四年本科教育,2002年改制现名,位于石家庄市,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的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240余人,博士、硕士300多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5000余人。设有路桥工程系、物流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轨道交通系、经济管理系和航海分院。
学院坚持“强质量、上层次、提速度”的学院发展总基调,固本强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厚植“追求卓越、三维共进”质量文化,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较强影响力、在交通及相关领域有突出优势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一、招生条件
1.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身体条件需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如:色盲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航海技术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轮机工程技术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以上两个专业还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辨色力完全正常。为保护考生权益,在录取时,两个专业不接受女生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办法详见学院网站)。
5.对于取得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
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以上级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优先录取,考试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依次比对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再逐一检索专业志愿顺序,直到分配完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GB 30035-2013)执行。
4.学院不限制外语语种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奖助学金设置
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奖学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家庭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便,满足其求学愿望。
五、收费标准
学制三年,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5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六、颁发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槐安东路339号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835777 85835666
微信公众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www.hejtxy.edu.cn/zsx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