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与共和国同龄,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学院是由省委政法委管理的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法律事务、数字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法律事务专业群为省级骨干专业群,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河北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新商科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园林技术专业高水平实训基地,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一)我院2023年招生专业见附表;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报考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5CM;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
二、考试安排、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等详细信息详见高职单招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公布的考试实施方案。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三)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
有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统考考生,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调剂志愿在分配完所有考生专业志愿后再行处理。
四、免试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见学院网站)到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录取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一)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500元/年/生。
(二)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期/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学期/生。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生,二档3300元/年/生,三档4400元/年/生。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变化实时予以调整。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附件:
注: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